转发《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专项课题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7-13 点击数:


转发《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专项课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高校,厅直属单位(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少先队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教育科研服务决策、驱动改革和引领实践的作用,推进我省有关工作高质量发展,经商议,决定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相关专项课题申报和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申报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全国和我省有关会议精神,落实《河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少先队工作有关安排,聚焦深化改革、促进发展、提高质量面临的实际问题,努力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平、有特色的科研成果。基础教育专项课题以新高考背景下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方式改革、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中小学质量评价体系研究为主要选题方向;幼小衔接专项课题以联合教研、制度创新、小学低年级课程改革、幼儿园游戏课程为主要选题方向;少先队专项课题以组织管理创新、育人作用发挥、红色基因传承为主要选题方向;教育资源保障专项课题以中小学教育装备配置、特色课程资源开发、教育数字化应用为主要选题方向。

(二)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坚持实践研究和决策研究并重,旨在探索相关工作改革发展的科学路径,为解决有关方面的难点、堵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

(三)申报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应依据课题指南(见附件1)自拟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四)2022年度基础教育专项课题拟设立30项,每项资助2万元;幼小衔接专项课题拟设立25项,每项资助1万元;少先队专项课题拟设立30项,每项资助1万元;教育资源保障专项课题拟设立30项,每项资助1万元。基础教育专项课题、幼小衔接专项课题资助经费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少先队专项课题资助经费由省少工委统筹安排;教育资源保障专项课题资助经费由省教育资源保障中心统筹安排。

(五)基础教育专项课题自立项之日起两年内完成研究任务;幼小衔接专项课题、少先队专项课题、教育资源保障专项课题自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研究任务。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对象为中小学教学、教研及管理人员,设有教育学相关专业的普通本科高校教师及研究人员;幼小衔接专项课题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管理人员申报为主,鼓励高等师范院校和设有教育学院(学部)的综合性本科高校与中小学、幼儿园联合申报;少先队专项课题申报对象为我省各级少先队工作者;教育资源保障专项课题申报对象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装备及实践教育、电化教育工作者,设有师范类专业的有关高等学校教师。

(二)申报单位条件:了解并遵守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有关管理规定;有负责教育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和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能够提供开展课题研究的必要条件,支持课题组开展研究并承诺信誉保证;无课题研究失信责任现象。

(三)申报人(主持人)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在职在岗,能够正常履行专业技术及相关职责。

(四)申报要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专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本年度其他课题(含一般课题、重点课题、重大招标课题,下同)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本年度只能参与1项专项课题的研究,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其他课题的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课题。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报专项课题:(1)已主持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未结项者;(2)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撤项未满三年的;(3)作为主持人已经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本年度一般课题的(不论是否获准立项);(4)主持人所在单位承担教育科学规划资助课题逾期未结项且未完成资助经费清缴的;(5)已获得省级以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以相同内容申报的。

(六)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三、课题管理

(一)课题申请人(主持人)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积极履行申报承诺,具体负责课题研究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课题研究团队组建、研究经费的分配使用及研究成果的质量。

(二)课题承担单位须履行管理承诺,保证科研信誉,督促课题主持人和参与者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约定义务,如期完成研究任务,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资助经费。

(三)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课题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评审,获准立项后不得变更课题名称、承担单位和课题主持人。因不可抗力致使课题研究无法进行者,省教科规划办将作撤项处理,并依规追回已拨付的课题经费。

(四)课题研究最终成果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鉴定,鉴定通过者予以结项并公布。课题结项须提交的成果材料主要包括: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相关工作改革发展建议(2000字左右),1篇发表在CN期刊上的相关学术论文(不少于3000字)。专项课题所有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或出版时,须独家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专项课题‘课题名称’成果+课题批准号”字样。

(五)课题研究、结项鉴定有不良信誉者,课题主持人及所在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别课题。

四、课题申报

(一)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实行限量申报,每个省辖市各专项课题申报均不得超过5项,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有关高校各专项课题分别限报2项,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各限报1项。

(二)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报采用分级审核制度。申请人所在单位、课题报送单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高校,厅直属单位、中小学)应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

(三)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本年度试行网络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申请人可通过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访问平台,平台将于2022年8月1日0时至8月7日24时上线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平台开放前,申请人可从河南教育科研网下载《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和《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3)先行做好“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基础”部分的准备,其他内容可以在平台上直接填写。

(四)课题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课题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设计论证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各课题申报管理单位需在2022年8月10日24时之前完成审核工作,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专项课题申报数据汇总表》(见附件4)扫描件及审查合格、在限额之内的《课题申请书》《设计论证活页》在平台上提交至省教科规划办,并将加盖公章的同版纸质《课题申报书》《设计论证活页》和《申报数据汇总表》各1份快递至省教科规划办。

省教科规划办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29号521室,邮编:450003,电子邮箱:hnjk037@126.com

联系方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王惠娟,电话:0371—65900037;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赵琼(基础教育专项),电话:0371—69691072;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贾祎祺(幼小衔接专项),电话:0371—69691882;省少工委王梦(少先队专项),电话:0371—55628869;教育资源保障中心李岩(教育资源保障专项),联系电话:0371—66378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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